中新网1月25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,终审胜诉 【编辑:孔庆玲】
报道称,韩媒韩国涉案日企所谓“原告请求权已消失”的起被强征企索主张并不妥当。
据报道,劳工终审裁定和判决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。对日宣判原告胜诉。赔案强征劳工面临着无法对被告(日企)有效行使权利的终审客观障碍。目前仅8人在世。胜诉当地时间25日,韩媒韩国随后,受害者和遗属于2013年和2015年针对不二越公司分别提起1起和2起索赔诉讼。
韩国大法院认为,该案原告是1944年至1945年被强征到不二越富山军工厂“女子勤劳挺身队”受害女工及其遗属。不二越以原告的请求权因1965年《韩日请求权协定》或时效已过而消失为由提起上诉。韩国大法院(最高法院)就3起二战时期被强征劳工及其遗属对日企索赔诉讼作出终审判决,
报道指出,
报道称,日本军工企业不二越将向受害者支付共21亿韩元(约合人民币1126万元)的赔偿金和迟延赔偿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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